核心提示:红色资源是中国共产党的宝贵财富,是历史的记录和见证,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课堂。为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地方人大纷纷行动起来,通过地方立法保护红色资源。

    一条小船,诞生一个大党,“红船”从此载入史册,浙江嘉兴南湖因此成为全国人民心中的圣湖。

    红船、湖心岛、烟雨楼……南湖的每一件红色文物都承载着红色历史、铭刻着红色记忆、凝结着红色传统。“红船”见证了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件,成为中国革命源头的象征。

    2017年10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瞻仰上海中共一大会址和浙江嘉兴南湖红船时讲话指出,上海党的一大会址、嘉兴南湖红船是我们党梦想起航的地方。我们党从这里诞生,从这里出征,从这里走向全国执政。这里是我们党的根脉。

    守护好红色历史,传承好红色基因,保护南湖的情结深深扎根在嘉兴人民的心中。

    但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游泳、垂钓、遛狗,与庄严的革命圣地难以相称;南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人文景观时遭破坏,如何管控好南湖周边的“乱象”,依法保护南湖的呼声亦日益高涨。

    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带来了新机遇,为保护南湖立法成为嘉兴市人大常委会的第一使命。

    2015年,部分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启动立法程序,依法制定《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的建议”。2016年,南湖保护正式列入一类立法项目。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如何界定南湖范围、应禁止哪些行为……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广泛调研,接地气、听民声、纳良策,先后发函征集29名地方立法咨询专家的意见。立法进程中经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1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2次、主任会议研究3次,法制委员会审议2次,立法专家论证会1次,座谈研讨会26次,征集意见建议354条。南湖保护条例从立法思路到框架结构,从制度设计到具体表述,反复讨论,字斟句酌。

    2016年12月29日,嘉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2017年7月1日,《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了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南湖革命纪念馆的保护控制范围;南湖保护规划由市人民政府通过后,报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南湖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南湖保护规划,对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南湖革命纪念馆的管理和利用,明确责任人员,设置岗位职责,落实技防、物防等措施,禁止携带宠物进入保护控制范围等内容。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自条例实施以来,嘉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广泛调研、视察等形式积极推进南湖保护条例的有效实施。特别是今年,为让百年大党风华正茂的光辉形象在红船起航地这个“重要窗口”得到更好展示,嘉兴市人大常委会以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把推进南湖保护条例的高质量实施作为守好“红色根脉”重要抓手,自2月下旬以来,分自查、检查、审议、整改四个阶段,对条例施行以来的宣传教育、保护协调机制建立、南湖保护规划的编制及实施等八个方面内容进行为期半年的执法检查。

    自条例实施以来,嘉兴市政府及时制定南湖保护规划、提升南湖核心区魅力、实施南湖生态修复、全面加强执法力度……一项项创新务实举措,有效推进条例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当前,南湖景区范围内各类不文明行为基本杜绝;南湖中心水质类别稳定保持在湖泊Ⅲ类、水体透明度达100厘米,南湖整体环境面貌和景区形象显著改善。

    4月23日,嘉兴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重温红色历史、传承奋斗精神”六城市人大庆祝建党百年主题宣讲活动。一场盛会把上海黄浦区中共一大会址、嘉兴南湖红船、遵义市遵义会议旧址、石家庄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延安市中央红军长征胜利纪念园、吉安市井冈山八角楼革命旧址群,这六个红色地标和红色之城串联成线,一同重温红色历史、传承奋斗精神、交流人大工作经验。

    除《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外,《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经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延安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在2001年公布实施,是全国首部就革命文物的专门立法。新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主要体现在扩大保护对象范围、补齐保护管理短板、突出利用传承等方面。

    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了《吉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拓宽保护的广度、加大保护的力度以及厚植传承的深度等方面进行系列制度设计和行为规范。

    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石家庄市西柏坡红色旅游区保护与管理条例》,并于2021年8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是传承和弘扬西柏坡精神,更好地利用红色资源、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的需要,也是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的重要行动。

    5月21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上海作为党的诞生地和初心始发地,在这个历史时刻制定和出台一部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红色资源的地方性法规,具有极其特殊的重要意义。条例提出了联席会议机制、名录制度、长三角区域协作等全国独有的体制机制和创新举措,并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红色资源的义务,不得破坏、损毁、侵占或者歪曲、丑化、亵渎、否定红色资源。如果违法,除追究法律责任外,还将受到信用惩戒。

    目前,《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正处在立法过程中,内容包括红色文化遗产的保护,以遵义会议会址为核心的革命纪念地体系为主,包括战斗遗址、名人故居、红军长征行军路线等。

    “100年前,小小红船承载千钧,播下了中国革命的火种,开启了中国共产党的跨世纪航程。在一百年的非凡奋斗历程中,形成了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伴随着中国革命的光辉历程,共同构成了我们党在前进道路上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不断夺取新胜利的强大精神力量和宝贵精神财富。”嘉兴市委书记张兵说,回望百年峥嵘岁月,革命精神一脉相通,犹如一条红色的纽带,将六座城市紧紧凝聚在一起。开展六城市人大庆祝建党百年交流宣讲活动,是一次穿越百年的党史重温,更是一次勇开新局的共同宣示。

    “建党百年来临之际,我们邀请这些和嘉兴一样拥有‘红色血脉’的城市开展宣讲活动,交流立法守护红色根脉的做法和经验,共同践行初心使命。”嘉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冬生说,嘉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做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用心用情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从党的光辉历程中汇聚阔步新征程的磅礴力量,赓续红色传统,激扬奋斗精神,以人大履职的优异成绩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稿源:中国人大网